我校召开2023年上半年财政专项项目推进会

作者: 时间:2023-03-27 点击数:

3月22日上午,我校召开2023年上半年财政专项项目推进会。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两级财政专项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马德明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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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分别就学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及下达情况,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及财政专项项目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了通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随后,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省部共建藏语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后勤管理处、图书馆、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等8家单位负责人分别就财政专项项目执行情况、工作进展、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肯定了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作出的努力,同时,对今后的项目推进及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加快预算执行的重要意义。财政专项资金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资金使用进度作为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财务管理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学校的影响十分重大。二要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加快财政专项项目推进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项目执行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执行的主体责任者,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增强法律意识和紧迫感。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和监督问责,确保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是注重协调沟通,做好项目推进各环节之间的关系,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拉项目推进的后腿;四是着眼长远,持续探索专项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备选项目库建设,尽快由“资金等项目”变为“项目等资金”,做好重大项目事前论证和绩效评估,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目标实现程度等关键绩效信息进行“双监控”;五是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负责人要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流程,积极沟通,掌握最新工作信息。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做到亲自抓、专人管、过程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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