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4-2026年支出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字[2023]78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学校财政专项项目库管理,强化专项项目建设前期可行性论证机制,提前谋划学校各类财政专项项目的建设工作,整合建设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重点工作。现启动学校2024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拟立项论证工作及2024-2026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新增项目入库的征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一)2024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项目
各单位要围绕项目拟申报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资金安排、项目进度,以及对应的预期绩效指标等内容,做好附件1:《2024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样表》的填报工作;各项目需按照附件2:《2023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规划申报工作说明》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针对重大、急需的建设项目,进行重新申报。新增项目需根据“新增项目入库”的工作要求上报材料。
(二)2024-2026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新增项目入库
各单位申报项目要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及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做好新增项目的前期论证和申报书三年建设内容编制等工作。
二、资金支持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学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等。
三、项目申报范围与归口管理部门
(一)申报范围
1.学科建设类:支持建设一流学科及博士点建设;硕士点建设;研究生培养及实践;学报数字化编辑与能力提升;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项目等。
2.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平台和实训实践基地建设类:支持教学平台、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实训实践基地和大学生素质提升项目等。
3.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类:支持建设省部共建藏语智能信息处理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两弹一星精神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基地建设项目;藏区历史与多民族繁荣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校级科研项目孵化等。
4.师资培养类:支持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项目;师资队伍培训项目;国际交流项目等。
5.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支持建设校园正常运行类项目;校区基础设施、环保、节能等维修改造项目;网络信息建设项目;图书信息资源建设等项目。
(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学科建设类项目主报单位:发展规划处;
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平台和实训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主报单位:教务处;
科研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主报单位:科学研究处;
师资培养类项目主报单位:人事处;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主报单位:财务处。
四、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建设范围重点围绕“高质量师范生培养”和“高原特色学科建设”内容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研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自身发展目标。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三)鼓励协同创新,鼓励校内的各单位联合申报“大项目”,但要明确项目的主要负责单位。
(四)拟立项项目需要论证。申请项目在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前,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细致的组织论证,就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与学校发展实际及规划是否相符、预期能达到的效益等内容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后填写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同时,各单位必须按照“三重一大”制度,通过集体决策或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方可上报。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所负责的项目进行项目归口论证,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后,填写项目归口部门专家评审意见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上报。
五、报送时间及形式
(一)报送时间
7月12日前,各项目申报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项目归口管理单位;
7月20日前,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将汇总整理后相关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
各项目申报单位请将纸质版材料四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与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至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审核汇总后上报发展规划处。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样表(附件1)(申报单位填报)
2.项目归口部门专家评审意见书(附件3)(归口管理部门填报)
六、其他说明
(一)各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要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项目明确、内容翔实。申报项目应有详细的测算依据和说明,资金用途与支出方向应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规范、安全、有效。
(二)各单位要重视绩效指标填报,绩效指标值填写要科学准确、细化量化。学校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绩效管理情况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动态调整支持力度。
(三)此次项目申报不设项目数量及金额限制。各归口管理部门应科学谋划,统筹确定申报项目,并对申报项目做好技术论证,发展规划处将对项目预算做好审核把关,在学校层面对各部门、各院系申报项目进行统筹,避免各自为战、低效、重复投入。对项目申报上级评审淘汰率高的归口部门将采取核减预算和限制项目入库数量等措施。
(四)项目申报书的资金预算年度可由一年扩展至三年,对每年建设内容、资金需求等基本一致的软条件建设项目,支持、鼓励各部门探索编制三年项目预算,减少每年重复申报项目工作量。三年预算需分别申报年度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雷阳;电话15202550749;邮箱:2016137@qhnu.edu.cn。
发展规划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