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青海师范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于2015年正式制定,并经青海省教育厅核准下发。七年来,《章程》为学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青教高办函〔2021〕18号)文件要求,以及校领导安排,学校已启动《章程》修订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修订工作的背景和过程
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毛学荣和校长涂清云担任组长,其他校领导、常委为成员的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处,各职能部门为修订工作组成员单位。2022年4月-6月,在深入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修订工作。2022年11月完成《章程修正案(草案)》初稿,并通过开设征求意见邮箱、个别走访等方式征求了广大师生意见。2023年4月27日经第九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已报送青海省教育厅核准实施。
二、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章程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方向和目标,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
章程修订的主要依据一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国家、青海省关于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重大部署、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主要包括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三是《青海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办学理念和目标任务。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章程修正案(草案)》包括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序言主要阐述学校历史沿革、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正文共十章一百零三条,约15000字。本次修订主要涉及序言、职能与教育形式、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教学科研机构、学生、教职工、学校标识等章节。总之,《章程修正案(草案)》在总体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完善重大表述,增补重要职责,体现了重现代大学体制机制和治理结构建设、重学术、重学者、重师生主体地位的鲜明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