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推进会

作者: 时间:2022-05-26 点击数:

5月23日上午,我校召开线上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推进会,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主要负责人,2021-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青海省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提升计划项目、科技发展专项、学生资助金、学生事务管理的各项目建设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马德明主持。

会上,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务处、社科处等相关负责人分别就财政专项项目执行情况、工作进展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作了交流发言。

随后,财务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分别就学校2021、2022年学校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情况以及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及财政专项项目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了通报,并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快预算执行的重要意义。各相关单位要找准问题,抓住问题,强化责任,理顺关系。二是各单位领导要熟悉掌握项目建设方案、内容、时间进度及招投标程序。要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安排;三是加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办事;四是在项目具体实施有困难、有缺陷的项目,班子要集体研究,尽早上报学校。避免到时间节点时无法实现有效支出而导致学校资源浪费的现象发生;五是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优化办事流程。做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要担负起项目管理责任;六是项目建设单位,要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认真研究,做到“会花钱、花好钱”,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七是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设立项目建设台账,厘清项目建设时间点、任务点、效益点;八是要建立项目推进例会制度,在班子会议上定期研究项目执行问题,要专人负责,专人跟踪,每月及时向项目只管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度;九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要及时沟通,不等待,不观望,切实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十是针对项目建设周期,要充分研判,怎样提前项目执行提前,缩短建设周期,确保项目资金在财政规定时间节点内形成有效支出;十一是对于专项资金使用,要认真督导、检查,对项目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问责,要求纪委全程参与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十二是当年执行率与下一年度财政拨款直接挂钩,确保项目的实施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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