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学校财政专项项目库管理工作,强化专项项目建设前期可行性论证机制,提前谋划学校各类财政专项项目的建设工作,整合建设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落实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重点工作。现启动学校2022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新增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单位申报项目要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突出建设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体现自身特点,合理确定拟申报的项目及建设内容。
2.本次申报范围为2022年新增项目,已列入《2019-2021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库》中的项目自动入库,无需再次申报;若已申报入库项目实施内容发生调整、项目名称变更、项目采购参数发生变化等,本次需重新申报。
3.各单位认真做好2022年新增项目的前期论证、申报书内容编制等工作,确保申报书上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根据分工,积极推进、督促2022年新增项目申报工作并及时按要求报送发展规划处。
二、申报项目类别
1.学科建设类项目,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为发展规划处;
2.教学平台和教育教学改革类项目,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为教务处;
3.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为科技处(科研平台类)、教务处(实践基地类);
4.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为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类、师资队伍培训类与国际学术交流类)、科技处(创新团队建设类);
5.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项目归口管理单位为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网络信息建设类)、后勤管理处(公共服务类建设类)、图书馆(图书信息资源建设类)。
校财务处负责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建设。
三、申报项目报送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各项目申报单位报送2022年新增项目申报材料到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汇总上报2022年新增项目申报材料到发展规划处截止时间2019年6月7日。
2.具体要求见附件:《青海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新增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1.《2022年省属高校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2.《青海师范大学2022年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专项新增项目申报指南》。
发展规划处
2019年5月20日